英屬維爾京群島(BVI)由一群島嶼組成,位于加勒比海,距波多黎各東部約五十英里或八十公里。英屬維爾京群島是英國領土,在一九六七年開始自治,是英聯邦成員國之一。英屬維爾京群島自一九八四年引入國際商業公司法例以來,當地離岸金融服務業迅速崛起,現時已是全球最受歡迎的離岸注冊地,在當地成立注冊的公司約八十萬間。新制訂的《商業公司法》使英屬維爾京群島更受歡迎。
納稅:
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制以英國普通法為依據,并以當地條例配合施行。商業公司毋須繳稅,但須繳付政府執照費,公司發行股份數目五萬或以下的政府執照費為三百五十美元。未能如期繳付執照費的公司須繳交罰款,逾期五個月仍未付款的公司將被除名。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不受外匯規定管制和資金流動限制。
股東:
股份必須以記名形式發行,但股東的詳細信息無需公開披露。
董事:
董事名冊無需在注冊處存放,此類信息不供公眾查閱。董事無需為當地居民。公司至少需要一位董事.
大多數境內國家地區的稅收法律規定,在其管轄區運營或在其管轄區控管的所有公司(無論注冊地在哪里),皆為該國納稅人,并按當地稅率為其全球收入納稅。例如,離岸公司其董事如果為中國人,則為中國納稅人,其全球收入按中國稅法征稅。如未履行其公司在中國的納稅職責,則違法中國的稅法,將承擔非常嚴重的經濟及刑事后果。
年度報告:
無需向登記處提交會計報告及審計報告。
注冊基本要求:
最少一名股東,一名董事,股東和董事可以為同一人。標準法定股本為50,000股。
盡職調查及披露:
需完成盡職審查,最終股東信息不為公眾可查閱
當地規定:
根據當地公司法規定,公司必須在當地境內的注冊辦公地址,且注冊代理人必須是當地居民。 我們的服務通常涵蓋這兩項服務。